4000-025-066

詳細内容

省科技廳關于2023年度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zhī)

時間:2024-01-31     【轉載】

各設區市科技局、省各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和《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蘇科技規〔2018〕134号)有關規定,現(xiàn)就2023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青年科技傑出貢獻獎、企業技術創新獎和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的提名工作事項通知(zhī)如下:

一、提名方式



提名方式分爲專家提名和單位提名。

(一)專家提名

提名專家應符合《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提名資格和條件,人事關系應在我省單位。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和江蘇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獲獎人年齡不受限制,院士年齡不超過75歲(1949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其他提名專家年齡不超過70歲(1954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

提名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領域範圍内進行提名,每位提名專家可以獨立或與他人聯合提名1項省科學技術獎項目或1位省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人選或1位青年科技傑出貢獻獎人選,聯合提名時列第一位的爲責任專家。

提名專家不能作爲同年度被提名項目的完成人或被提名人選。提名專家應回避本人提名項目或人選所在獎種的評審活動。

1.省科學技術獎

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獲獎人:每人可以獨立提名1項。院士,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第一完成人,江蘇省科學技術一等獎獲獎項目第一完成人:可以3人聯合提名1項。院士可以獨立提名1項完成人僅爲1人或第一完成人40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的項目。

3名專家聯合提名時,與被提名項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單位的專家不超過1人。

2. 省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

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獲獎人:每人可以獨立提名1人。院士可以3人聯合提名1人。

3名專家聯合提名時,與被提名人選同一單位的專家不超過1人。

3. 省青年科技傑出貢獻獎

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獲獎人:每人可以獨立提名1人。院士,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第一完成人,江蘇省科學技術一等獎獲獎項目第一完成人:3人可聯合提名1人。

3名專家聯合提名時,與被提名人選同一單位的專家不應超過1人。

(二)單位提名

提名單位應符合《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提名資格和條件。設區市科技局經所在市人民政府同意,可代行提名工作。符合提名條件的省級專業學會、全省性行業協會等組織機構應當出具其所設省社會科技獎勵已連續開展5個周期(含)以上的獎勵活動的證明材料,以及近5年内無違法違規記錄和社會信用失信記錄的承諾函。

提名單位應當建立科學、規範、合理的遴選機制,結合被提名主體的性質和創新特點,按如下提名數量要求,擇優提名本學科、本行業、本地區、本部門範圍内的優秀項目、人選和企業。省有關科教單位應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方面的工作組織,加大提名重大原創性成果的力度;各設區市科技局應加強支撐産業自主可控方面的工作組織,主要提名本地企業、研究院所和市屬高校牽頭完成的重大成果。省國防科工辦會有關部門提名專用項目。

爲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相(xiàng)關人才政策,對省科技領軍人才牽頭“揭榜挂帥”攻關成功的項目,提名時不受提名單位指标限制,優先提名。對納入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培育序列的省實驗室牽頭完成的項目,提名時不受提名單位指标限制。爲支持我省青年科技人才成長,鼓勵優先提名第一完成人35周歲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的項目。

1.省科學技術獎

提名數量:南京不超過99項,蘇州不超過90項,無錫不超過81項,常州不超過69項,揚州不超過61項,南通不超過60項,泰州不超過58項,鎮江不超過57項,淮安、宿遷不超過41項,徐州、連雲港、鹽城各不超過40項。省教育廳不超過192項(歸口部屬省屬高校),省衛生健康委不超過146項(歸口全省醫療單位),省國防科工辦不超過100項(歸口專用項目),省科協不超過19項(其中10項爲科普項目),省産業技術研究院不超過20項,中國科學院南京分院不超過20項,蘇州實驗室不超過20項(全部爲材料領域項目),省農業科學院不超過11項(全部爲農業領域項目),省總工會不超過11項(全部爲工人創新項目),省政府有關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各不超過4項(其中省自然資源廳、南京海關各不超過3項),符合《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條件的專業學會和行業協會等各不超過5項(其中省環境科學學會不超過4項)。

除各設區市、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國防科工辦、省産業技術研究院、中國科學院南京分院、蘇州實驗室、省農業科學院外,其他提名單位提名的項目中,同一單位作爲第一完成單位的項目不超過1項。

2.省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

提名數量:省教育廳不超過15人,省衛生健康委、中國科學院南京分院各不超過2人,各設區市、省政府有關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各不超過1人,符合《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條件的專業學會、行業協會等各不超過1人。

3.省青年科技傑出貢獻獎

提名數量:省教育廳不超過20人,省衛生健康委不超過3人,南京不超過5人、蘇州、無錫、常州、鎮江各不超過3人,其他設區市、中國科學院南京分院各不超過2人,省政府有關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符合《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條件的專業學會、行業協會各不超過1人。

4. 省企業技術創新獎

提名數量:南京、無錫、常州、蘇州各不超過5家,鎮江、南通、揚州、泰州各不超過4家,徐州、連雲港、淮安、鹽城、宿遷各不超過3家,省工商聯不超過10家。

5.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提名數量:省教育廳不超過10人,省衛生健康委、各設區市、中國科學院南京分院各不超過3人,省政府有關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各不超過1人。


二、提名要求



提名工作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名服務國家戰略需求、作出創造性貢獻的重大成果,特别是(shì)從0到1的重大科學發現(xiàn)和基礎理論創新、事關發展全局和國家安全的關鍵核心技術突破、搶占科技和産業發展制高點的戰略性、前沿性成果,爲江蘇在科技自立自強上走在前提供堅強支撐。

(一)省科學技術獎

1.被提名省科學技術獎的項目,應是(shì)在江蘇省内研究開發、應用推廣的成果,由江蘇單位和個人牽頭,主要科研活動應在本省區域内進行,可以與省外單位或個人合作。本年度省科學技術獎設4個學科組和9個專業組(詳見(jiàn)附件1),請根據項目學科或專業内容準确選擇填寫。

2. 被提名省科學技術獎的項目,分爲基礎類和應用類。

基礎類項目:在科學研究中取得重大發現(xiàn)、重要理論突破或重要方法創新,爲國内外同行所公認,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應用前景,對提高江蘇的科技創新能力有重要作用。鼓勵提名聚焦世界科學前沿,開展基礎研究取得的原創性重大成果。

應用類項目:在技術發明、技術開發、社會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關鍵技術或系統集成上的重要創新,已實施應用兩年以上(2022年1月1日(不含)前開始應用),爲江蘇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鼓勵提名聚焦我省産業自主可控的重大需求,開展産學研協同創新的重大成果。

3. 被提名項目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被提名項目主要研究開發、應用推廣活動在江蘇完成;

(2)項目第一完成單位爲依法在江蘇設立的法人單位,其他完成單位爲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3)項目第一完成人人事關系在江蘇單位;若人事關系不在江蘇單位,須近3年(2021年1月1日(含)至今)在江蘇單位全職工作;

(4)項目全體完成人無科研失信記錄(第一完成人負責核實其他完成人科研信用記錄,并做出書(shū)面承諾);

(5)2021—2022年度江蘇省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的前三名完成人不能參與本年度被提名項目;

(6)同一人同一年度隻能參加一項被提名項目;

(7)專用項目按相(xiàng)關保密規定進行提名;除專用項目外的其他項目不得有涉密内容;

(8)2021—2022年度江蘇省科學技術獎任一評審階段公示期間及之後申請退出的項目不得被提名;

(9)項目提交的核心知(zhī)識産權和代表性論文論著均未曾在曆年江蘇省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中使用過;

(10)所有完成人、完成單位均對項目有實質性貢獻;

(11)被提名項目涉及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的,必須符合國家實驗動物管理的法律、法規、技術标準及有關規定。

此外,被提名的工人創新項目,除滿足上述條件(1)—(11)外,完成人必須是(shì)生産一線(xiàn)工人;被提名的科普項目,除滿足上述條件(1)—(11)外,必須是(shì)已經正式出版發行的作品。

4. 被提名項目在線(xiàn)填寫《提名書(shū)》時,請同步填寫江蘇省科技成果在線(xiàn)登記相(xiàng)關信息。同時,請選擇是(shì)否同意在省技術産權交易平台進行展示,以便後續開展推廣應用等。

(二)省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

被提名人選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被提名人選人事關系在江蘇單位,爲從事基礎研究的一線(xiàn)科學技術工作者,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和治學作風,無科研失信記錄。

2.在本專業領域具有重大科學發現(xiàn)或發明,取得了重大理論突破,或重要方法創新,具有廣泛的國際影響力,标志性研究成果爲國内外同行公認,爲江蘇的科技或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大貢獻。

3.在同一專業領域持續開展基礎研究,近5年(2019年1月1日(含)至今)一直在江蘇單位全職工作。

已獲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省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的,不再被提名。

(三)省青年科技傑出貢獻獎

被提名人選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被提名人選人事關系在江蘇單位,爲從事原始創新、技術開發、成果轉化或創新創業等科技創新活動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和治學作風,無科研失信記錄。

2.在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技術産業化中,取得重要理論創新,爲行業創新發展提供了理論支撐,或實現(xiàn)重要技術發明,推動了相(xiàng)關領域的技術進步,或在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過程中做出創造性貢獻,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3.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近3年(2021年1月1日(含)至今)一直在江蘇單位全職工作。

(四)省企業技術創新獎

被提名企業依托技術創新,推動科技成果轉化,開發出重大目标産品,主要技術指标達到國際同類産品水平,市場競争力強,創造顯著的經濟效益,對行業技術進步和産業高質量發展起到重要作用。鼓勵提名兩種類型的企業:一是(shì)産業規模與競争能力位居行業前列、引領帶動性強的行業領軍企業;二是(shì)在細分領域技術創新能力強、競争優勢突出、發揮示範作用的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

被提名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被提名企業應爲2021年1月1日(不含)前在江蘇注冊,屬于有效期内高新技術企業,且無不良社會信用記錄。

2.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強,建有獨立研發機構,有成熟穩定的技術創新團隊,在同行業企業中研發經費(fèi)投入強度較高。

3.企業自主創新成果顯著,突破了一批核心技術并擁有自主知(zhī)識産權,有效期内的授權發明專利數不少于5件,近3年内開發出重大的标志性産品。

4.技術水平在國内同行業處于領先地位,市場占有率在國内同行業中位居前列。

5.企業持續發展能力強,原則上企業銷售收入2020-2022年連續增長。

曾獲2018—2022年度省企業技術創新獎的,本年度不被提名。

(五)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被提名人選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被提名人選應爲在雙邊或多邊國際科技合作中對江蘇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工作做出重要貢獻的外籍科技人員(yuán),但(dàn)不包括創辦企業的外籍人員(yuán)和在蘇外國組織的工作人員(yuán)。

2.已與我省單位建立長期、穩定、密切的合作關系,合作時間不少于2年(2022年1月1日(不含)前開始合作)。

3.應在專業領域或行業内有較高的影響和地位,科學研究中有重大發現(xiàn)并産生重大影響;在解決相(xiàng)關行業和領域技術難題中形成了具有原創性知(zhī)識産權或核心技術的成果。

4.在與我省單位合作承擔國家或省級科技計劃項目、與我省單位合作取得重要知(zhī)識産權及其科技成果、爲我省單位培養或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與我省單位合作進行技術轉移等方面,爲提升我省科教水平,增強我省企業創新能力做出重要貢獻。

已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或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的,不再被提名。


三、公示要求

(一)提名前公示

1. 項目完成單位或人選所在單位公示

省科學技術獎的提名單位、提名專家應責成項目全部完成單位和全部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自然日。省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青年科技傑出貢獻獎的提名單位、提名專家應責成人選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自然日。

2. 提名單位公示

省科學技術獎、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青年科技傑出貢獻獎、企業技術創新獎在正式提名前,由提名單位在本地區(設區市提名)、本部門(省有關部門提名)、本單位(省有關單位、學會、協會等提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自然日。

公示無異議(yì)或雖有異議(yì)但(dàn)經核實處理後無異議(yì)的項目、人選、企業方可提名。提名單位的公示情況以書(shū)面形式報送。

(二)提名受理後公示

省科學技術獎實行形式審查通過項目、專業組初評結果、綜合評審結果三階段公示。(1)形式審查通過項目公示時間15個自然日,公示内容:提名者、項目名稱、完成人、完成單位。(2)專業組初評結果公示時間15個自然日,公示内容:通過初評的項目名稱、完成人、完成單位。(3)綜合評審結果公示時間7個自然日,公示内容:拟授獎項目名稱、拟授獎等級、完成人、完成單位。

省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和省青年科技傑出貢獻獎實行形式審查通過人選、綜合評審結果兩階段公示。(1)形式審查通過人選公示時間15個自然日,公示内容:提名者、被提名人選姓名、工作單位。(2)綜合評審結果公示時間7個自然日,公示内容:拟授獎人選姓名、工作單位。

省企業技術創新獎實行形式審查通過企業、綜合評審結果兩階段公示。(1)形式審查通過企業公示時間15個自然日,公示内容:提名者、被提名企業名稱。(2)綜合評審結果公示時間7個自然日,公示内容:拟授獎企業名稱。

公示期内,任何單位和個人若對公示内容有異議(yì),應當以書(shū)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爲便于核實查證,确保客觀公正處理異議(yì),提出異議(yì)的單位或個人應當表明真實身份,并提供有效聯系方式。個人提出異議(yì)的,須寫明本人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huà)和地址,并親筆簽名;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yì)的,須寫明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huà)和地址,由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匿名異議(yì)、假名異議(yì)不予受理。

省國防科工辦按照保密規定,在一定範圍内組織專用項目公示。


四、科研誠信責任及廉政工作要求


(一)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

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研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jiàn)》(蘇辦﹝2019﹞39号)要求,被提名人選、被提名項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企業作爲第一責任人,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負主體責任,應簽署書(shū)面科研誠信承諾,如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侵犯他人知(zhī)識産權等科研失信行爲的,按《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蘇科技規〔2022〕3号)進行相(xiàng)應處理。

(二)嚴格落實審核和提名責任

被提名人選所在單位、被提名項目第一完成單位對提名材料負有審核責任,應書(shū)面承諾已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審核。

提名者應認真履行提名責任,對相(xiàng)關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确性負責,嚴格把關,嚴禁審核走過場、流于形式,要對被提名項目完成人(被提名人選)的政治、品行、水平、作風、廉潔等情況進行審核,被提名項目完成人(被提名人選)所在單位在征求相(xiàng)關紀檢監察部門意見(jiàn)的基礎上配合做好把關。提名者還須承擔異議(yì)答複、配合調查等職責。如有異議(yì),項目第一完成單位、人選所在單位應積極配合并主動開展調查處理。對提名專家和提名單位實行信用管理,被提名項目、人選和企業出現(xiàn)弄虛作假等問題,提名者審核職責履行不到位的,參照《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蘇科技規〔2022〕3号),視情節輕重,對相(xiàng)應提名者進行減少提名指标,暫停或取消提名資格等處理。爲強化科技獎勵評審的嚴肅性,本年度省科學技術獎任一評審階段公示期間及之後無正當理由申請退出的項目,後續三年内不得被提名,對相(xiàng)應提名專家、提名單位進行減少提名指标處理。

(三)切實落實廉政風險防控要求

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落實《國家科學技術獎評審紀律二十條》精神,強化省科技獎勵工作各類主體的責任機制,将“打招呼”“跑找要”專項防治工作貫穿于提名評審工作全過程。嚴格遵守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七項承諾”“九個嚴禁”規定,把黨風廉政建設和科技獎勵提名、評審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嚴格執行省科技廳《關于轉發科技部〈科學技術活動評審工作中請托行爲處理規定(試行)〉的通知(zhī)》(蘇科監發〔2021〕44号)要求,嚴禁在評審階段打探專家名單、以“打招呼”“走關系”或其他方式幹擾評審工作、破壞評審秩序、影響評審結果。對實施請托幹擾評審工作等行爲,一經查實将嚴肅處理。

五、提名材料要求


1. 關于省科學技術獎提名材料要求。所有完成人、完成單位應按貢獻大小排序,提名後不得調整,并提供相(xiàng)應的佐證材料。項目所列任務來源(計劃或基金)中至少有一項在兩年前(2022年1月1日(不含)前)驗收結題,并提供結題驗收報告等證明。基礎類項目不填《主要知(zhī)識産權和标準規範目錄》,提交的代表性論文論著不得超過5篇,鼓勵提交在國内期刊發表的論文或國内出版的專著,提交的論文論著全部在兩年前(2022年1月1日(不含)前)公開發表且主要研究工作爲國内完成(如果是(shì)被提名項目完成人在國外完成的,論文所署單位須有完成人國内工作單位)。應用類項目不填《代表性論文論著情況》,提交的已授權知(zhī)識産權(類别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植物新品種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論文等)和标準規範等不得超過10件,須權屬清晰,已授權且在有效期内,權利人應是(shì)被提名項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單位;提交的應用證明中至少有一項是(shì)在兩年前(2022年1月1日(不含)前)開始應用,并提供生産應用證明、經濟效益證明、技術轉讓協議(yì)、專利許可證明等;新藥、醫療器械、動植物新品種、農藥、肥料、獸藥等需要行政許可的項目,提供國家有關部門出具的已獲批兩年以上(2022年1月1日(不含)前)的行政許可批準文件。

2. 關于省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省青年科技傑出貢獻獎提名材料要求。提交的代表性論文論著不得超過8篇,鼓勵提交在國内期刊發表的論文或國内出版的專著,提交的論文論著全部在兩年前(2022年1月1日(不含)前)公開發表,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須是(shì)被提名人;提交的核心知(zhī)識産權和标準規範等須權屬清晰,已授權且在有效期内,不得超過10件,被提名人選應爲發明人之一。

3. 關于省企業技術創新獎、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提名材料要求。省企業技術創新獎提交的核心知(zhī)識産權和标準規範等不得超過10件,須權屬清晰,已授權且在有效期内,被提名企業爲權利人。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提交的代表性論文論著不得超過5篇,提交的論文論著全部在兩年前(2022年1月1日(不含)前)公開發表,論文作者中應包括被提名人和合作單位在職科研人員(yuán),且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應爲被提名人或合作單位在職科研人員(yuán);提交的核心知(zhī)識産權和标準規範等不得超過10件,須權屬清晰,已授權且在有效期内,被提名人應爲發明人之一,合作單位應爲權利人之一。

4. 提名材料由《提名書(shū)》和附件組成,《提名書(shū)》是(shì)省科學技術獎評審的主要依據,文字描述要準确、客觀,突出科學發現(xiàn)、技術發明或科技創新内容,及做出的重要貢獻。創新和應用情況須提供佐證材料,除提交的附件材料外,其他證明材料應存檔備查。如因未如實告知(zhī)材料中涉及的文章專著、知(zhī)識産權、應用證明、經濟效益證明的數量、所有權、真實性、合法性、知(zhī)情同意情況等而引起争議(yì),且不能提供相(xiàng)應存檔備查的證據,需承擔相(xiàng)應責任,并接受處理。

5. 本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實行在線(xiàn)提名(專用項目除外)。正式提名前,提名單位和提名專家須登錄“省科學技術獎勵提名系統”注冊或更新提名者信息。《提名書(shū)》由各提名單位或專家按照分配的賬号和密碼組織被提名項目、人選、企業登錄“省科學技術獎勵提名系統”在線(xiàn)填寫、打印生成。

6. 提名材料包括電子版和紙(zhǐ)質版,紙(zhǐ)質版與提名系統在線(xiàn)填報電子版對應内容須完全一緻,形式審查及評審工作均以系統内按時提交的電子版爲準。紙(zhǐ)質版簽名處須由本人親筆簽名,蓋章處須加蓋單位公章,且所蓋公章與單位規範名稱一緻。财務報表、應用證明、經濟社會效益證明材料等涉及财務數據的,均須加蓋财務專用章。

7. 專用項目《提名書(shū)》和附件材料填報嚴格執行有關保密規定。

六、材料報送要求


(一)通用項目

1.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總體情況,被提名項目完成人(被提名人選)的政治、品行、作風和廉潔等事項的審核情況,提名前公示結果,存檔備查材料核查結果,相(xiàng)關單位真實性審查和無涉密内容審查結果,提名彙總表。提名函應加蓋提名單位公章(各設區市應加蓋人民政府或辦公室(廳)公章),專家提名項目須是(shì)專家親筆簽名的提名函原件。

2. 省科學技術獎、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應提供紙(zhǐ)質《提名書(shū)》原件1份(含附件)。

3. 省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青年科技傑出貢獻獎、企業技術創新獎應提供紙(zhǐ)質《提名書(shū)》原件1份(含附件)、複印件14份(不含附件)。

4. 工人創新項目和科普項目應提供紙(zhǐ)質《提名書(shū)》原件1份(含附件)、複印件6份(不含附件),科普項目還應提供正式出版的實體作品1份。

(二)專用項目

1. 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總體情況,被提名項目完成人的政治、品行、作風和廉潔等事項的審核情況,提名前公示結果,存檔備查材料核查結果,相(xiàng)關單位真實性審查結果,提名彙總表。提名函應加蓋提名單位公章。

2. 紙(zhǐ)質《提名書(shū)》原件1份(含附件),須與電子版内容一緻。

3. 提名書(shū)主件、附件及提名項目彙總表電子版1份(刻錄保密光盤)。

提名單位應認真做好保密安全工作,确保提名工作各個環節符合國家有關保密要求。

(三)報送時間、地點

省科學技術獎在線(xiàn)提名系統關閉時間:2024年3月6日17:00(提名系統網址、賬号及密碼另行通知(zhī))。

通用項目紙(zhǐ)質提名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24年3月8日止。報送地址:省生産力促進中心科技項目管理處(南京市龍蹯路175号204室),紙(zhǐ)質提名材料可采用郵寄方式報送。

專用項目紙(zhǐ)質提名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24年3月8日止。報送地址:省國防科工辦(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蘇興大廈1805室)。

七、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成果處:張逍越、胡水靜,025-57715428、83213295
省生産力促進中心:戴美想、恽君雯,025-85485930、85485924
省科技情報研究所:王佳瑩,025-85410360
南京市科技局:張建功,025-68786256
無錫市科技局:喬健,0510-81821904
徐州市科技局:代英軍,0516-83842087
常州市科技局:焦宏偉,0519-85681519
蘇州市科技局:項俊峰,0512-65241080
南通市科技局:陳曉建,0513-55018885
連雲港市科技局:房秋慧,0518-85805579
淮安市科技局:許洪源,0517-83665061
鹽城市科技局:胡國兵,0515-80989606
揚州市科技局:黃樂樂,0514-87938029
鎮江市科技局:郭秋麗,0511-80822821
泰州市科技局:陳穎,0523-86399018
宿遷市科技局:張榆青,0527-84358577
省教育廳:姚永輝,025-83335531
省衛生健康委:葉榮,025-83620705
省國防科工辦:吳婧、殷一楠,025-69652870、69652774
省科協:宰俊,025-83625037
省總工會:錢德乾,025-83536240
省工商聯:袁國斌,025-83167481
省産業技術研究院:許川,025-83455132
省農業科學院:裘實,025-84390063
中國科學院南京分院:陳方圓,025-83363957
蘇州實驗室:席建,0512-6298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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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學科組、專業組
2.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書(shū)
3.江蘇省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提名書(shū)
4.江蘇省青年科技傑出貢獻獎提名書(shū)
5.江蘇省企業技術創新獎提名書(shū)
6.江蘇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提名書(shū)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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