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25-066

詳細内容

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2024年度江蘇省地方标準立項指南的通知(zhī)

時間:2024-01-23     【轉載】

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省各專業标準化技術委員(yuán)會,各有關單位:

爲貫徹落實《國家标準化發展綱要》,做好2024年度省地方标準申報和立項工作,根據新修訂的《江蘇省地方标準管理規定》,省市場監管局制定了《2024年度江蘇省地方标準立項指南》,現(xiàn)印發你們,請根據指南開展相(xiàng)關工作。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2024年度江蘇省地方标準立項指南

爲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标準化發展綱要》和我省實施意見(jiàn),加快構建服務高質量發展标準體系,做好2024年度江蘇省地方标準申報和立項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報主體

政府部門、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等單位可以根據本立項指南向省标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地方标準立項。鼓勵相(xiàng)關單位聯合申報。申報單位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能爲地方标準制定提供必要的組織、人力和經費(fèi)等保障,确保項目順利進行。地方标準的起草人應從事相(xiàng)應領域的生産、服務、管理或研究工作,具備一定的标準化工作經驗。多個單位聯合申報的,由牽頭申報單位負責确認各聯合申報主體申報意願及參與起草人員(yuán),确保自願申報、申報信息完整準确。

二、總體要求

1.圍繞中心,服務發展。申報項目内容爲需要在本省範圍内統一的技術、管理和服務要求,與全省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生态效益提升結合緊密,與我省“1650”現(xiàn)代化産業體系、“51010”戰略性新興産業集群體系或社會發展需求耦合度較高,必要性充分,實施後有利于促進産業創新發展、服務民生保障,完善服務高質量發展标準體系。

2.合法合規,部門認可。申報項目内容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産業政策要求,申請制定的地方标準範圍适宜、時機成熟,并獲得省相(xiàng)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

3.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申報項目技術指标或服務質量水平處于省内先進水平,實施後能有效促進科技創新成果和自主知(zhī)識産權轉化應用;在經濟上合理可行,符合我省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能夠在全省複制、推廣,滿足相(xiàng)關領域高質量發展需求。

4.協調一緻,編寫規範。申報項目内容與現(xiàn)有國家标準、行業标準和地方标準(含制修訂項目計劃)相(xiàng)協調配套,無交叉重複(技術指标高于國家标準、行業标準的除外)。标準草案參照GB/T 1.1-2020編寫,結構清晰,明确提出主要章節及各章節所規定主要技術内容。

三、立項重點

(一)農業農村(cūn)

優質稻麥、綠色果蔬、特色水産、規模畜禽等我省優勢特色農業産業;土壤質量及監測評價、種質保護繁育、智慧農業、生态農業、農産品質量安全管控、農業社會化服務、動植物疫病防控、節糧減損、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現(xiàn)代林業;農村(cūn)人居環境改善、數字鄉村(cūn)、鄉村(cūn)治理、農村(cūn)公共服務、新型城鎮建設等領域。圍繞《關于做好2024年“三農”重點工作 有力有效推進鄉村(cūn)全面振興的實施意見(jiàn)》确定的重點工作任務,落實現(xiàn)代農業和實施鄉村(cūn)振興戰略,制定服務我省重點打造的優勢特色農業産業、重點關注的農村(cūn)綜合改革和新型城鎮化的相(xiàng)關标準。

(二)工業和節能環保

“1650”産業體系、“51010”戰略性新興産業集群體系及先進制造業相(xiàng)關領域;“10+X”未來産業發展相(xiàng)關領域;碳減排、碳清除等碳達峰碳中和相(xiàng)關技術或管理要求;環境質量、污染物排放(fàng)、環境監測、環境管理、環境工程規範及實施評估等生态環境領域;重點産品及用能單位能耗限值、節能節水、循環利用技術等節能減排領域。圍繞《關于推動戰略性新興産業融合集群發展的實施方案》《省政府關于加快培育發展未來産業的指導意見(jiàn)》《江蘇省“十四五”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規劃》《江蘇省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标準體系實施方案》等文件确定的重點任務,制定服務産業強鏈補鏈延鏈和綠色低碳發展的相(xiàng)關标準。

(三)服務業

科技服務、軟件和信息服務、金融服務、現(xiàn)代物流、商務服務、現(xiàn)代商貿、文化旅遊等具有競争力的優勢型服務産業;健康服務、養老服務、教育培訓、家庭服務、體育服務、人力資源服務、節能環保服務等具有高成長性的成長型服務産業;大數據服務、工業互聯網應用服務、人工智能服務、全産業鏈工業設計、現(xiàn)代供應鏈管理等具有前瞻性的先導型服務産業。圍繞《江蘇省生産性服務業十年倍增計劃實施方案》《關于推動生活性服務業補短闆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質行動方案(2022-2025年)》中明确的重點工作任務,制定适應優質高效服務業新體系建設需求的相(xiàng)關标準。

(四)社會事業

公共教育、産教融合、公共就業創業、公共文化、公共安全、全民健身、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醫療保障、交通運輸、安全生産、水利水務、自然資源、法律服務、城市管理、政務服務、數字政府、數字經濟、數字社會、公共資源交易、氣象服務等領域。圍繞《基本公共服務标準體系建設工程工作方案》和我省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需要,制定促進改善民生水平、轉變政府職能的相(xiàng)關标準。

四、申報流程和要求

(一)申報流程

1.發布立項指南。由省标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立項指南并在門戶網站公開,于1月中旬完成。

2.自願申報。政府部門、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等可根據立項指南向省标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自願申報地方标準立項。申報單位(第一起草單位)在征得參與起草單位同意後,提交立項申報書(shū)、标準草案。省有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各設區市标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各專業标準化技術委員(yuán)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組織本行業、本地區、本領域的單位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爲2月29日

3.征求專業标委會意見(jiàn)。省标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将收到的地方标準立項申報材料,于3月10日前征求有關專業标準化技術委員(yuán)會意見(jiàn),同時通報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請各專業标準化技術委員(yuán)會于3月底前認真組織研究收到的申報材料,并向省标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反饋具體意見(jiàn)建議(yì)。

4.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立項申請。請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認真組織研究收到的地方标準申報材料,根據本行政區域、本行業的發展需要和地方标準立項指南,向省标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地方标準立項申請,于4月15日前出具地方标準立項推薦函,提出拟推薦立項的項目。

5.省标準化主管部門組織立項論證評估。省标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于4月底前組織相(xiàng)關領域專家進行論證評估,根據論證評估結果和有關規定要求确定拟立項項目并公示。

(二)申報要求

1.材料要求

申報材料包括立項申報書(shū)(樣式見(jiàn)附件1)和标準草案。提交材料爲電子版,每個項目一個文件夾,其中立項申報書(shū)包括WORD版和含加蓋公章的PDF掃描件各一份,标準草案爲PDF版一份。申報單位應當保證申報材料内容真實性。

各專業标準化技術委員(yuán)會反饋的意見(jiàn)建議(yì)、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的地方标準立項推薦函,應包含本年度地方标準立項申報處理意見(jiàn)建議(yì)彙總表(樣式見(jiàn)附件2)。

2.報送方式

所有單位的立項申報材料向省标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提交電子版,同一項目應當避免重複提交,同一單位申報的項目應當由本單位彙總後一并提交。聯系人:王亞傑,電話(huà):025-85012023,郵箱:jssbzhgl@163.com。

 

附件:

1.江蘇省地方标準立項申報書(shū)

2.江蘇省地方标準立項申報處理意見(jiàn)建議(yì)彙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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