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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内容

五部門關于組織開展智能制造示範工廠揭榜單位驗收工作的通知(zhī)!

時間:2024-01-22     【轉載】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财政、國資、市場監管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财政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開展的智能制造試點示範行動工作總體安排,現(xiàn)啓動智能制造示範工廠揭榜單位(以下簡稱揭榜單位)驗收工作。有關事項通知(zhī)如下:


一、驗收對象


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财政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公告的智能制造示範工廠揭榜單位名單的企業。


二、驗收條件


(一)揭榜單位應按照申報時提交的《智能制造示範工廠申報書(shū)》内容完成全部重點環節建設内容和揭榜任務目标,總結形成了可複制可推廣的行業典型應用模式。工廠生産效率、資源綜合利用率、設備綜合利用率、全員(yuán)勞動生産率等顯著提升,産品研制周期、運營成本、不良品率、單位産值綜合能耗等大幅降低,産線(xiàn)作業人員(yuán)有效優化,網絡安全保障能力明顯增強,整體智能化水平達到行業領先。


(二)揭榜單位應當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達到國家标準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級及以上。


(三)揭榜單位使用的關鍵技術裝備、工業軟件安全可控,解決方案無知(zhī)識産權糾紛,近三年内未發生重大、特大安全生産事故,重大、特大環境事故,無違法違規行爲。


三、驗收程序


(一)提交申請。揭榜單位參照《智能制造示範工廠揭榜單位驗收申請材料清單》(附件1)編寫驗收申請材料并完成線(xiàn)上申請。揭榜單位對驗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确保驗收申請材料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二)審核驗收。各推薦單位按照“誰推薦、誰受理”的原則及時受理揭榜單位驗收申請,視具體情況組織本地區、本單位揭榜單位驗收評審工作。驗收評審基于線(xiàn)上系統開展,應包括專家評審和現(xiàn)場考察環節,通過聽(tīng)取彙報、審閱資料、檢驗測試等方式,對揭榜任務完成情況、工廠實際績效水平、企業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進行考核,給出揭榜單位驗收的綜合評價,形成正式的驗收結論意見(jiàn)。


(三)結果報送。各推薦單位應及時完成驗收結論意見(jiàn)的線(xiàn)上填報,并将加蓋主管部門公章的紙(zhǐ)質版《智能制造示範工廠揭榜單位驗收結論表》(附件2)和《智能制造示範工廠揭榜單位驗收評審結果彙總表》(附件3)分别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國家發展改革委(産業發展司)、國務院國資委(科技創新局)。


(四)核驗公示。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财政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視具體情況組織智能制造示範工廠揭榜單位驗收抽查核驗工作,核驗完成後,共同發布智能制造示範工廠名單,授予通過驗收的揭榜單位“智能制造示範工廠”稱号。智能制造示範工廠示範期3年。


四、有關要求


(一)揭榜單位驗收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台(https://submission.miit-imps.com)開展,具體操作方法詳見(jiàn)線(xiàn)上系統使用手冊(見(jiàn)網站)。揭榜單位和主管部門仍用申報時分發的管理員(yuán)和密碼登陸,不需要重新注冊。


(二)智能制造示範工廠建設期2年(自公告之日起計算),原則上需在建成半年内完成驗收工作。鼓勵完成全部建設内容和目标的單位提前申請驗收。


(三)各推薦單位應建立智能制造示範工廠、智能制造優秀場景項目跟蹤管理機制,定期組織相(xiàng)關企業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工作,線(xiàn)上核報相(xiàng)關企業安全事故、環境事故、違法違規等問題。


聯系電話(huà):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 010-68205630

國家發展改革委産業發展司 010-68501694

财政部經濟建設司 010-61965366

國務院國資委科技創新局 010-63192535

市場監管總局标準技術司 010-82262927


技術支持單位: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 13996177996、18811348791


附件:1.智能制造示範工廠揭榜單位驗收申請材料清單

   2.智能制造示範工廠揭榜單位驗收結論表

   3.智能制造示範工廠揭榜單位驗收評審結果彙總表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财政部辦公廳

國務院國資委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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