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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政策請收好時間:2024-01-15 享受主體 小型微利企業 優惠内容 對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5%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政策,延續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享受條件 小型微利企業是(shì)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産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産總額指标,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爲一個納稅年度确定上述相(xiàng)關指标。 享受方式 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彙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小型微利企業應準确填報基礎信息,包括從業人數、資産總額、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等,信息系統将爲小型微利企業智能預填優惠項目、自動計算減免稅額。 政策依據 1.《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
2.《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
3.《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有關稅費(fèi)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
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征管問題的公告》(2023年第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