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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zhī)識産權局關于評選第二十五屆中國專利獎的通知(zhī)

時間:2024-01-03     【轉載】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知(zhī)識産權工作管理機構,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知(zhī)識産權局,四川省知(zhī)識産權服務促進中心,各地方有關中心,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

爲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shū)記關于知(zhī)識産權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實施知(zhī)識産權戰略,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加快建設知(zhī)識産權強國,國家知(zhī)識産權局決定和世界知(zhī)識産權組織共同開展第二十五屆中國專利獎評選工作,鼓勵和表彰在實施創新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專利權人和發明人(設計人)。現(xiàn)将有關事宜通知(zhī)如下:

一、獎項設置

中國專利獎設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

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從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中評選産生,中國專利金獎項目不超過30項、銀獎項目不超過60項。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從外觀設計專利中評選産生,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項目不超過10項、銀獎項目不超過15項。中國專利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的獲獎比例均不超過各類合格項目數的30%。

本屆評獎工作進一步突出高質量發展要求,對專利質量問題嚴重的地區将減少其推薦名額,對發現(xiàn)存在較大數量(比例)非正常專利申請的單位和個人,将取消其申報、推薦、參評或獲獎資格。

二、參評條件

已獲得國家知(zhī)識産權局授權的專利,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參加中國專利獎評選:

(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權公告日爲準)被授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含已解密國防專利,不含保密專利);

(二)專利權有效,在申報截止日前無法律糾紛,不存在未繳年費(fèi)或滞納金等情況;

(三)全體專利權人均同意參評;

(四)未獲得過中國專利獎;

(五)一項專利作爲一個項目參評;

(六)相(xiàng)同專利權人參評項目不超過2項;專利權人是(shì)國家知(zhī)識産權示範高校的,參評項目不超過4項;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參評項目總數不超過10項。

三、參評方式

中國專利獎采用項目推薦方式,由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知(zhī)識産權工作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知(zhī)識産權局(以下簡稱省級知(zhī)識産權局)、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不包括學會、商會)等組織推薦。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僅限推薦本行業或本領域相(xiàng)關項目,參與推薦的行業協會最近一次全國性年度檢查結論應爲合格(可登錄民政部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台查詢,網址:https://chinanpo.mca.gov.cn/njgzbg)。自2021年起,連續兩屆推薦項目未獲獎的協會,暫停推薦資格一年。

中國科學院院士或中國工程院院士(以下簡稱院士)、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國家知(zhī)識産權強市建設示範城市(以下簡稱示範城市)和國家級知(zhī)識産權強國建設示範園區(以下簡稱示範園區)推薦的項目,以及國家知(zhī)識産權示範高校、示範企業自薦的項目,須經申報單位所在地省級知(zhī)識産權局對參評條件和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公示後,由省級知(zhī)識産權局統一推薦,不占省級知(zhī)識産權局推薦名額。

推薦工作應以高質量發展爲導向,優先推薦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突破“卡脖子”技術難題等方面形成的核心專利。

四、名額分配

推薦名額分配見(jiàn)推薦項目分配表(附件1)。

獲得第二十四屆中國專利獎最佳組織獎的單位可在分配名額的基礎上增加1個至2個推薦名額;設省人民政府專利獎的省級知(zhī)識産權局可在分配名額基礎上增加1個至2個推薦名額。

同專業領域的兩名院士可聯名推薦1項本專業領域的發明專利,每名院士僅限推薦1次。

國家知(zhī)識産權示範高校每年可自薦2個項目參評,國家知(zhī)識産權示範企業每兩年可自薦1個項目參評。

五、推薦程序

(一)審核。各推薦單位應對推薦項目的參評資格、申報材料等進行審核,确保相(xiàng)關材料完整、真實、準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二)公示。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知(zhī)識産權工作管理機構、各省級知(zhī)識産權局、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應通過網絡或書(shū)面形式對拟推薦項目(含院士、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示範城市和示範園區推薦的項目以及國家知(zhī)識産權示範高校、示範企業自薦的項目)進行公示。

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yì)或雖有異議(yì)但(dàn)經核實處理後再次公示無異議(yì)的項目方可推薦。

六、推薦材料報送要求

(一)報送材料

1. 院士推薦

(1)院士推薦意見(jiàn)書(shū)1份(紙(zhǐ)件,需院士簽名,附院士證書(shū)複印件,格式見(jiàn)附件2)。

(2)項目資料1份(電子件),包含:①中國專利獎申報書(shū)(WORD文檔)。②附件,如圖片、照片、獲獎證書(shū)、項目應用證明等材料掃描件,其中,填寫專利許可情況的,應當提交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填寫專利質押融資情況的,應當提交專利權質押登記通知(zhī)書(shū);對于主要依靠參評專利取得市場競争優勢的,應當提交參評專利涉及的産品在國家專利密集型産品備案認定試點平台(平台網址:https://www.zlcp.org.cn/,具體備案流程可參考網站上的《專利密集型産品備案認定公共平台操作手冊》)上的備案證明;填寫經濟效益數據的,可以提交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參評專利經濟效益專項審計報告等證明材料;所有附件應嵌入一個PDF文檔,不超過20M;③專利授權公告文本。

項目電子件以光盤或U盤存儲。

2. 單位推薦

(1)推薦函1份(紙(zhǐ)件和電子件,正式公函,紙(zhǐ)件加蓋公章,格式見(jiàn)附件3)。

(2)項目資料1份(電子件),每個推薦項目包含:①中國專利獎申報書(shū)(WORD文檔)。②附件,如圖片、照片、獲獎證書(shū)、項目應用證明等材料掃描件,其中,填寫專利許可情況的,應當提交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填寫專利質押融資情況的,應當提交專利權質押登記通知(zhī)書(shū);對于主要依靠參評專利取得市場競争優勢的,應當提交參評專利涉及的産品在國家專利密集型産品備案認定試點平台上的備案證明;填寫經濟效益數據的,可以提交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參評專利經濟效益專項審計報告等證明材料;所有附件應嵌入一個PDF文檔,不超過20M;③專利授權公告文本。

所有項目的電子件存儲在一張光盤或U盤中,并用标簽标注推薦單位名稱。

(二)報送方式

1.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知(zhī)識産權工作管理機構、各省級知(zhī)識産權局、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直接向國家知(zhī)識産權局報送。

2.院士、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示範城市和示範園區推薦的項目以及國家知(zhī)識産權示範高校、示範企業自薦的項目,須經申報單位所在地省級知(zhī)識産權局審核和公示後,由省級知(zhī)識産權局将相(xiàng)關申報材料彙總并填寫推薦項目彙總表(附件4)統一報送。

(三)時間要求

院士、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示範城市和示範園區推薦的項目以及國家知(zhī)識産權示範高校、示範企業自薦的項目材料報送截止日期以各省級知(zhī)識産權局通知(zhī)爲準。

國家知(zhī)識産權局受理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知(zhī)識産權工作管理機構、各省級知(zhī)識産權局、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的報送材料,截止日期爲2024年2月5日。

材料統一采用EMS快遞方式報送,不接受現(xiàn)場申報,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遞寄出日爲準)推薦的項目均不予受理。

請各單位按照《中國專利獎評獎辦法》和本通知(zhī)要求,認真做好宣傳動員(yuán)以及項目推薦工作,并将負責此項工作的聯系人報名表(附件5)于2024年1月15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報送至國家知(zhī)識産權局。

國家知(zhī)識産權局将根據推薦項目的獲獎情況,評出中國專利獎最佳組織獎5名至8名、中國專利獎優秀組織獎15名至20名,對推薦項目獲中國專利金獎的院士,頒發中國專利獎最佳推薦獎。

《中國專利獎評獎辦法》《中國專利獎申報書(shū)(2023年修訂版)》等請到國家知(zhī)識産權局政府門戶網站“中國專利獎”專欄下載(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特此通知(zhī)。

附件:1.推薦項目分配表

   2.院士推薦意見(jiàn)書(shū)

   3.推薦函

   4.推薦項目彙總表

   5.推薦單位聯系人報名表

國家知(zhī)識産權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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