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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中小企業“揭榜”工作的通知(zhī)時間:2023-08-0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決策部署,按照《關于開展“攜手行動”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2022-2025年)的通知(zhī)》(工信部聯企業〔2022〕54号)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印發《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大企業“發榜”中小企業“揭榜”工作的通知(zhī)》(工信廳企業函〔2023〕88号)。經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工業和信息化部機關相(xiàng)關司局推薦、專家論證篩選等程序,形成409項大企業技術創新需求榜單(其中對230項需求大企業同意公開,對179項需求大企業不同意公開),同意公開的技術創新需求通過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闆塊(進入http://zjtx.miit.gov.cn/點擊“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向社會發布(附件1),不同意公開的需求發至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現(xiàn)将中小企業“揭榜”有關事項通知(zhī)如下: 一、組織方式 (一)針對同意公開的技術創新需求,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有意願且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标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号)的中小企業,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闆塊發榜揭榜專區,填寫相(xiàng)應信息,下載打印《中小企業“揭榜”對接表》(附件2)和《中小企業“揭榜”申請書(shū)》(附件3),并上傳研發能力佐證材料,加蓋企業印章後于8月31日前報送至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二)針對不同意公開的技術創新需求,符合條件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等優質中小企業可與地方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聯系,進行定向“揭榜”。有意願“揭榜”的優質中小企業需填寫《中小企業“揭榜”對接表》和《中小企業“揭榜”申請書(shū)》,加蓋企業印章後,将蓋章版、電子版及研發能力佐證材料,于8月31日前報送至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三)中小企業“揭榜”申請将彙總推送至“發榜”大企業,“發榜”大企業就每項需求選擇1-3家“揭榜”中小企業,由大企業與“揭榜”中小企業自主确立合作關系。項目完成後由大企業自主安排驗收,确定“揭榜”企業是(shì)否進入供應商目錄或繼續深化合作關系,協同推進技術攻關和創新。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保障。強化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充分調動中小企業積極性參與“揭榜”。指導“揭榜”企業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加強審核和後續跟蹤服務,及時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對接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确保融通對接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資金支持。對入選“揭榜”名單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中央财政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中予以傾斜支持;對入選“揭榜”名單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結合當地實際,充分發揮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作用,采取适當方式予以支持。資金不采取直接補助或獎勵企業的方式,将在原有相(xiàng)關項目中予以适度傾斜。 (三)創新工作方式。充分調動高校、科研院所、金融等服務機構參與,爲大中小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攻關提供優質服務。 三、材料報送 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對中小企業報送材料進行初審後,将“揭榜”企業基本信息彙總至《中小企業“揭榜”彙總表》(見(jiàn)附件4),加蓋公章後,連同《中小企業“揭榜”對接表》和《中小企業“揭榜”申請書(shū)》于2023年9月12日前通過EMS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中小企業“揭榜”彙總表》及“揭榜”不公開需求的《中小企業“揭榜”對接表》《中小企業“揭榜”申請書(shū)》和研發能力佐證材料電子版發送至cxfwc@miit.gov.cn。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長安街13号,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100804 聯系人及電話(huà):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 武林 010-62301481 附件: 1.大企業技術創新需求榜單 2. 中小企業“揭榜”對接表 3. 中小企業“揭榜”申請書(shū) 4. 中小企業“揭榜”彙總表 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 2023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