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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關于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高性能制造技術與重大裝備”等6個重點專項2023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zhī)時間:2023-06-08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四個面向”總要求,持續推進“揭榜挂帥”、青年科學家項目等科技管理改革舉措,着力提升科研投入績效,加快實現(xiàn)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根據《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和組織管理相(xiàng)關要求,現(xiàn)将“高性能制造技術與重大裝備”“智能傳感器”“工業軟件”“增材制造與激光制造”“智能機器人”“網絡空間安全治理”6個重點專項2023年度項目申報指南予以公布,請根據指南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zhī)如下。 一、項目組織申報工作流程 1. 申報單位根據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可下設課題。項目應整體申報,須覆蓋相(xiàng)應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項目設1名負責人,每個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課題的負責人。 2. 整合優勢創新團隊,并積極吸納女性科研人員(yuán)參與項目研發,聚焦指南任務,強化基礎研究、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典型應用示範各項任務間的統籌銜接,集中力量,聯合攻關。鼓勵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員(yuán)作爲項目(課題)負責人領銜擔綱承擔任務。 3.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過程分爲預申報、正式申報兩個環節,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填寫預申報書(shū)。項目申報單位根據指南相(xiàng)關申報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簡稱“國科管系統”)填寫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項目預申報書(shū),詳細說明申報項目的目标和指标,簡要說明創新思路、技術路線(xiàn)和研究基礎。從指南發布日到預申報書(shū)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預申報書(shū)應包括相(xiàng)關協議(yì)和承諾書(shū)。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應與所有參與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yì),并明确協議(yì)簽署時間;項目牽頭申報單位、課題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及課題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shū),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及所有參與單位要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幹意見(jiàn)》《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jiàn)》等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杜絕誇大不實,嚴禁弄虛作假。 預申報書(shū)須經相(xiàng)關單位推薦。各推薦單位加強對所推薦的項目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按時将推薦項目通過國科管系統統一報送。 專業機構受理預申報書(shū)并組織首輪評審。爲确保合理的競争度,對于非定向申報的單個指南方向,若申報團隊數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項目數量,該指南方向不啓動後續項目評審立項程序,擇期重新研究發布指南。專業機構組織形式審查,并根據申報情況開展首輪評審工作。首輪評審不需要項目負責人進行答辯。根據專家的評審結果,遴選出3~4倍于拟立項數量的申報項目,進入答辯評審。對于未進入答辯評審的申報項目,及時将評審結果反饋項目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填寫正式申報書(shū)。對于通過首輪評審和直接進入答辯評審的項目申請,通過國科管系統填寫并提交項目正式申報書(shū),正式申報書(shū)受理時間爲30天。 專業機構受理正式申報書(shū)并組織答辯評審。專業機構對進入答辯評審的項目申報書(shū)進行形式審查,并組織答辯評審。申報項目的負責人通過網絡視頻(pín)進行報告答辯。根據專家評議(yì)情況擇優立項。對于支持1~2項的指南方向,原則上隻支持1項,如答辯評審結果前兩位的申報項目評價相(xiàng)近,且技術路線(xiàn)明顯不同,可同時立項支持,并建立動态調整機制,結合過程管理開展關鍵節點考核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确定後續支持方式。 4. 定向項目(含定向委托和定向擇優)不填寫預申報書(shū),直接在國科管系統填寫正式申報書(shū)。專業機構在受理項目申報後,組織形式審查,并組織答辯評審,申報項目的負責人進行報告答辯。根據專家評議(yì)情況擇優立項。 二、組織申報的推薦單位 1. 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科技主管部門; 3. 原工業部門轉制成立的行業協會; 4. 納入科技部試點範圍并且評估結果爲A類的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以及納入科技部、财政部開展的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行業試點聯盟。 各推薦單位應在本單位職能和業務範圍内推薦,并對所推薦項目的真實性等負責。推薦單位名單在國科管系統上公開發布。 三、申報資格要求 1.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爲中國大陸境内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爲2022年6月30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範。國家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參與單位以及團隊成員(yuán)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内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爲記錄和相(xiàng)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隻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複申報。 2. 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63年1月1日以後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3. 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爲該項目(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yuán)。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yuán)(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yuán))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4. 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原則上不能申報該重點專項項目(課題)。 5. 受聘于内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台地區科學家可作爲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yuán)須由内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yuán)須由雙方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爲項目預申報材料一并提交。 6. 申報項目受理後,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7. 項目申報查重要求詳見(jiàn)附件1。各申報單位在正式提交項目申報書(shū)前,可利用國科管系統查詢相(xiàng)關科研人員(yuán)承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等在研項目情況,避免重複申報。 8. 具體申報要求詳見(jiàn)各申報指南,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項目管理改革舉措 1. 關于“揭榜挂帥”項目。爲切實提升科研投入績效、強化重大創新成果的“實戰性”,重點研發計劃聚焦國家戰略亟需、應用導向鮮明、最終用戶明确的攻關任務,設立“揭榜挂帥”項目。突出最終用戶作用,實施簽訂“軍令狀”“裏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對揭榜單位無注冊時間要求,對揭榜團隊負責人無年齡、學曆和職稱要求,鼓勵有信心、有能力組織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的優勢團隊積極申報。明确榜單任務資助額度,簡化預算編制,經費(fèi)管理探索實行“負面清單”。 2. 關于青年科學家項目。爲給青年科研人員(yuán)創造更多機會組織實施國家目标導向的重大研發任務,重點研發計劃設立青年科學家項目。根據領域和專項特點,采取專設青年科學家項目或項目下專設青年科學家課題等多種方式。青年科學家項目不要求對指南内容全覆蓋,不下設課題,原則上不再組織預算評估,鼓勵青年科學家大膽探索更具創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徑,更好服務于專項總體目标的實現(xiàn)。 3. 關于部省聯動。部分專項任務将結合國家重大戰略部署和區域産業發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聯動方式實施,由部門和地方共同凝練需求、聯合投入、協同管理,地方出台專門政策承接項目成果,在項目組織實施中一體化推動重大科技成果産出和落地轉化。 4. 關于技術就緒度(TRL)管理。針對技術體系清晰、定量考核指标明确的相(xiàng)關任務方向,“十四五”重點研發計劃探索實行技術就緒度管理。申報指南中将明确技術就緒度要求,并在後續的評審立項、考核評估中納入技術就緒度指标,科學設定“裏程碑”考核節點,嚴格把控項目實施進展和風險,确保成果高質量産出。 五、具體申報方式 1. 網上填報。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國科管系統進行網上填報。專業機構将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shū)作爲後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 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預申報書(shū)的受理時間爲:2023年6月20日8:00至7月24日16:00。進入答辯評審環節的申報項目,由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報正式申報書(shū),并通過國科管系統提交,具體時間和有關要求另行通知(zhī)。 定向項目申報單位填寫正式申報書(shū)的受理時間爲:2023年6月20日8:00至7月24日16:00。 2. 組織推薦。請各推薦單位于2023年7月27日16:00前通過國科管系統逐項确認推薦項目,并将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函以電子掃描件上傳。 3. 技術咨詢電話(huà)及郵箱: 010-58882999(中繼線(xiàn)),program@istic.ac.cn。 4. 業務咨詢電話(huà): (1)“高性能制造技術與重大裝備”重點專項咨詢電話(huà):010-68104402。 (2)“智能傳感器”重點專項咨詢電話(huà):010-68104423。 (3)“工業軟件”重點專項咨詢電話(huà):010-68104472。 (4)“增材制造與激光制造”重點專項咨詢電話(huà):010-68104487。 (5)“智能機器人”重點專項咨詢電話(huà):010-68207734、68207749。 (6)“網絡空間安全治理”重點專項咨詢電話(huà):010-68207726、68207794。 附件:(略) 1. 項目申報查重要求 2.“高性能制造技術與重大裝備”重點專項2023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及“揭榜挂帥”榜單 3.“智能傳感器”重點專項2023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4.“工業軟件”重點專項2023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及“揭榜挂帥”榜單 5.“增材制造與激光制造”重點專項2023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6.“智能機器人”重點專項2023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及“揭榜挂帥”榜單 7.“網絡空間安全治理”重點專項2023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及“揭榜挂帥”榜單 科技部 2023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