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25-066

詳細内容

創新型企業家培育計劃

2019年度創新型企業家培育計劃申報通知(zhī)

 

 

各區(園區)科技局(專項辦),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創業南京人才計劃的實施意見(jiàn)》(甯委發〔2015〕45号)、《創新型企業家培育計劃實施細則》(甯委辦發〔2016〕23号)和《南京市關于優化升級創業南京英才計劃實施細則(修訂)》(甯委辦發〔2019〕1号),現(xiàn)就做好2019年度創新型企業家培育計劃申報工作通知(zhī)如下:

一、申報對象

2014年1月1日以後注冊,在南京市行政區域内成立的科技型企業的主要創辦人。

二、申報條件

(一)個人條件

1. 一般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爲所創(領)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個人投入企業的實收資本不少于100萬元(含技術入股),或持有企業30%以上的股份。

2. 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和經營管理能力,且擁有自主知(zhī)識産權。優先支持已獲得市級以上科技、産業、人才計劃的人才;已入選南京市科技創業家培養計劃的不再申報。

(二)企業條件

1.主營業務圍繞我市4+4+1産業方向,特别是(shì)我市鼓勵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産業或現(xiàn)代服務業。

2. 2018年度銷售收入不低于500萬元或2019年前兩季度銷售收入不低于300萬元,成長性好、管理規範、創新能力強,擁有較爲完善的創新激勵機制和明确的發展目标。

(三)項目條件

1. 擁有自主知(zhī)識産權(獲得授權的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技術等)。

2. 技術成果在國内外處于領先地位,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初步具備規模生産條件。

(四)其他

在甯設立不滿5年的,經相(xiàng)關行業主管部門或權威社會組織認定的獨角獸企業和瞪羚企業負責人,以及在甯設立不滿5年的備案新型研發機構運營公司負責人,按照通知(zhī)要求填寫申報書(shū),提交相(xiàng)關證明和申報材料。

三、申報程序

1.申報時間:2019年度培育計劃自通知(zhī)發布起受理申報,網絡申報截止日期爲2019年8月9日(周五)17:30,紙(zhǐ)質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爲2019年8月16日(周五)17:30,逾期不予受理。

2.申報方式:申報通知(zhī)、申報書(shū)等附件可登錄南京市科技局網站(http://www.njkj.gov.cn/)通知(zhī)通告欄下載,網上申報可登錄創業南京-英才計劃網站(www.njrc.gov.cn)我要申報欄創新型企業家培育計劃申報系統注冊申報,相(xiàng)關證明材料在申報時須提供原件的掃描文件或數碼照片。申報書(shū)與所有相(xiàng)關材料的複印件,統一用A4紙(zhǐ)打印,一式三份裝訂成冊,封面蓋章,由區(園區)科技主管部門彙總後統一報送至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1樓A1區科技局A118、A119窗口(培育計劃專項服務窗口,地址:江東中路265号,地鐵二号線(xiàn)奧體東站5号出口,請報送材料人員(yuán)攜帶身份證或市民卡)。并且所有材料需同時在網上申報。

3.申報人和企業須出具信用承諾和自主知(zhī)識産權證明,如實提供有關内容和數據,嚴禁弄虛作假。

四、申報材料

1.《創新型企業家培育計劃申報書(shū)》。

2. 申報人相(xiàng)關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護照)、學曆(學位)證書(shū)、職稱、資質證明(證書(shū));知(zhī)識産權證書(shū)及所屬權證明;個人在企業任職證明;入選國家、省、市各類重點人才計劃證明;申報人投資及股權情況證明;其他材料。

3. 申報人創(領)辦企業相(xiàng)關證明材料,包括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股份構成、年度财務報表、審計報告、企業已簽訂銷售合同、知(zhī)識産權證書(shū)及所屬權證明、獲各類創新計劃支持項目清單、企業鼓勵創新制度、南京市域完稅證明、獨角獸或瞪羚企業認定證明材料、新型研發機構備案批文及其他證明材料。

 

南京市創新型企業家培育計劃專項辦公室    

  2019年6月20日        


技術支持: | 管理登錄
seo seo